“你們要多為孩子著想,希望在孩子未來成長和教育中,你們能夠多一點溝通、包容和耐心,讓孩子擁有一份完整的愛……”2月1日,安徽省天長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侯金鵬用心、用情、用法,最快速度有效化解了一起探望權糾紛,最大限度保障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,糾紛的化解彰顯了情法融合的溫度,贏得了雙方當事人的認可。
2023年10月,原告李某與被告王某因夫妻感情不和決定離婚,約定孩子歸母親王某撫養(yǎng),李某每年有兩次探視孩子的時間。離婚后,李某多次與王某溝通探視權事宜,但均被王某以各種理由拒絕。無奈之下,李某訴至法院。
侯金鵬接手案件后,認為這起探望權案件較為特殊,不能一判了之,應當以說服教育為主,為當事人從源頭上解決問題,便于探望權的實施。本著“辦好每一案,護好每棵苗”的原則,侯金鵬經過兩次庭前調解,雙方矛盾較大,調解未果。當天庭審中,侯金鵬并未放棄,繼續(xù)以事說事、以情感化、以理服人。
法律有尺度,法官有溫度。侯金鵬耐心細致地做雙方當事人思想工作,讓他們從孩子的心理健康考慮,盡量減輕父母離異給未成年子女身心帶來的傷害,希望雙方能夠好好溝通,讓孩子度過一個快樂的童年。侯金鵬一邊告知王某,李某盡管不直接撫養(yǎng)孩子,但其對孩子享有的探望權是法律賦予的,是不能被剝奪的,不讓李某探望孩子的行為是違法行為,而且父親是孩子成長中不可替代的一部分。一邊勸說李某,孩子3周歲,對媽媽的依賴更多,希望其理解并同意王某提出探視時陪同的建議。
情法融合解糾紛,護“未”成長顯溫情。一番推心置腹的話語讓雙方沉默了許久,侯金鵬抓住時機趁熱打鐵,經過一番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背對背、面對面的深入調解,最終,雙方對探視時間和方式達成了一致意見,這起探望權糾紛在較短時間內順利調結。
暖心傳遞司法溫度,促進社會和諧安定。近年來,天長市人民法院始終牢固樹立新時代少年司法理念,堅持以矛盾糾紛調解為“抓手”,在家庭矛盾糾紛調處中,積極踐行和發(fā)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。同時,法院全面落實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則,以打造“法潤春苗”法治宣教品牌為牽引,成立滁州首個少年審判工作辦公室,開設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站,全方位構筑起未成年人權益保障的屏障。該院獲評“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進集體”“安徽省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”“安徽省維護青少年權益崗”等榮譽。(姜宏喬)